而這一個函出去之後,每一個不同事業態樣的主管機關,看到這一個函去立旅行業或農業的相關配套,只是這樣就不會各唱各的調,Uber來的時候,在某一個行業來的時候,那個行業的主管機關就可以畫一下決策樹,就知道如何處理Uber處理的事情,這個比較是由下而上或是對等的,也就是國發會有一個基本的判斷準則,還是回到各該管機關去判斷。上面比較是法的層級是創新實驗條例,這兩個併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