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樣的,這個也無關乎代表性,因此這個我完全同意我們說決策的四個部分:「確立事實」、「確立確立對於這一些提出建議的共同感受」、「建議好壞根據能多照顧的感受」及「最後決定」。大家很容易說透過網路,馬上就往決定的方向跑,這樣對於正當性不一定有幫助。但是如果我們可以多花一些時間讓網路去做事實的呈現、感受的蒐集,不要一下子就跳到建議與決定的話,這個就沒有代表性的問題,我們要知道社會有多少多元的聲音而已,我現在就儘量往前期的溝通這邊做,最後在後期這邊儘量不去追求網路上做電子投票什麼的,我覺得我們沒有這樣的土壤,這個文化也不一定是我們值得去鼓勵的文化,說真的。大概是這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