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是這個從公民社會的角度來看就差很多,如果現在推出一個可能會影響到大家的,我發現還有五十五天的討論期,我的反應當然不是上街頭,上街頭是很貴的一件事,是要付出非常大的時間、人力的成本,而且輿論也不會支持上街頭的人,如果還有五十五天可以討論,而且政府都說方向還沒有確定,是要公眾討論後才確定,實際上也沒有那個合理性,所以與其完全在馬路上進行討論,不如說在網路上先把利益相關者可以保護他們個人人身自由——匿名或半匿名——讓大家的意見能夠進入到我們的意見裡面,接下來再展示出一些信任,好比像我剛剛講到一半就來這邊check,然後就開始實質回答,這樣慢慢就可以形成一種氛圍,等到我們真的要辦公聽會了,公民社會朋友就會覺得我們是玩真的,他願意出席,不會說一定要杯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