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在協作議題擇定的部分,其實我們是從3月份開始有所謂的PO月會,相關的協作機制及運作的方式,是慢慢逐步建立當中,所以在一開始的時候,3月會有ARTC的案子,是屬於已成案仍然被列入協作的會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