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彙整委員所提對於第一群組內領綱草案之意見,供相關領綱研修小組參酌,詳列如附件1之「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研究發展會(第二屆)對各領域課程綱要草案(104年6月第1版)意見彙整表」。

二、語文領域中有各自的拼音系統,如在同一個學習階段授課,實務上是否會造成學生負擔,建議語文領域內要舉行相關會議協調溝通,請第一群組成立爭議小組,針對語文領域使用的符號、拼音等,持續討論並提供因應建議。

三、請黃秀霜委員和洪詠善委員統整語文領域之特殊符號,提供語文領域研修小組參考。

四、各個領綱可加註符號,若符號代表相同意思,請盡量使用相同符號,但不使用劃線代表。

五、有關國語文領綱草案,請領綱研修小組參酌。

以下幾點意見:1.審慎考量文白比例、2.注意學習內容與學習表現的銜接性、3.目前學習內容敍寫過細、條列太多,建議以學生的發展整體考量進行刪減。

六、有關英語文領綱草案,請領綱小組參酌以下幾點意見:1.刪除音標、2.實施要點之「教學方法」改為「教學實施」,並修改內容使其更貼切現況、3.有關加深加廣、螺旋向上的知識與技能,修改波浪劃線,以其他特殊符號表示。

七、本土語文的名稱,建議統一使行文流暢,且符合總綱規範,後續請跨領域工作小組再整體檢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