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有關於廣告的channels,在網際網路上,也就是跟聽眾發生關係的方式非常多元,但是有效達到廣告的方式,現在還是被一些跨境電商——我不管說壟斷——而是大部分持有,也就是FB跟Google,除了這兩個要精準的廣告投放真的不容易,因為二包商、三包商的方法都是為了這兩個廣告平台跟協力平台在寫,所以我們自己要推廣這一些政策或者是要做一些事,我們現在也很難繞過這兩個最大的廣告商,這個是事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