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檢討以後有幾個點跟各位報告:希望協調到各方的利害關係人以後,把需求方跟供給方連結起來,希望公告未來的特定場域,也會統一例示,因為以前的方式不清楚各種類型,我們把它統一格式化,讓所有的用路人很迅速了解到相關的資訊。接下來也會針對所謂 ITS,也就是智慧運輸系統來持續關注。因為頻率上沒有干擾的可能性,所以原則上剛報告的特點中,我們不會針對頻率的部分加任何限制,讓實驗場域更可以創新,另外也會針對縣市的涵蓋面積來公告,未來最起碼兩年也會檢討一次,也會依照地方政府、產業的需求,我們會去滾動式檢討,我們也會同步修正無人載具的相關條件跟規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