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我要重講一次,心理師法第 14 條,這是國家培育的專業技術人員,我們的業務項目是心理諮商、心理治療及心理衡健,並不是只有包含一般的民眾,你可以看到目前現行的法規,過去叫「精神官能症」,現在是對疾病的名稱有所調整,所以精神官能症的心理諮商跟心理治療,我們都可以在醫囑底下顯示,但是我們做的沒辦法給付健保,所以為什麼現在的民眾很困難,就算要做這個服務,他都得要自費,尤其是我們現在會看到一些有精神疾患的民眾有這樣的徵兆跟疑慮時,就會出現這樣的困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