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最後一個部分是,我們在醫院裡面執業的諮商心理師們,很多是在醫囑底下,其實是有在做支持性的心理治療,最早我們可以從這個地方開放起,雖然點數非常非常少,但最少這也是一個很重要的里程碑,因為在不同的職業項目裡面,民眾的就醫是重要的,可以選精神科醫師、臨床心理師、諮商心理師、職能治療師、社工師,沒有理由排除這個項目,這也是回應民眾的需要,不然健保署長也非常清楚精神醫療的用藥,其實已經是前三大的支出,尤其是住院的支出,所以不要等心理疾病嚴重惡化到需要住院治療的時候,才來用健保的大餅,如果我們可以像部長所說的,未來的健保朝向預防醫學,以人為單位,而不是以目前現行的做法而作為故步自封的話,我相信才是今天在協作平台民眾最重要的心聲,才不會看到心理疾病有疑慮的人,在社區跑來跑去的時候,除非得不到心理治療,以上也同時代表醫療諮商心理學會,我們也做持續做這樣的倡議,希望能夠爭取到這部分,讓民眾的就醫選擇權、諮商心理師的職業公平性可以增加進來。
但是對於一般科,比如剛剛講的癌症或是安寧的諮商心理相關業務,像心理諮商、心理治療及精神科的部分,我們都有在做,我們做的跟其他專業人員做的,我們就沒有辦法做健保給付,所以主要照顧的對象就有三個部分,一直希望能夠建請心口司、醫事司,也包含中央健保署參考我們之前的資料,因為心理師法既然有這樣的法定內容,除非我們修法,不然我想國家也有責任來做我們的專業人員培訓調整建議,如果認為我們有哪一些地方有缺失,因為我也在台北護理健康大學任教,我也培養諮商心理師,就要告訴我們缺了什麼,為什麼跟臨床心理師一起執行心理治療項目的時候,兩師一起執行同樣的項目,也在心理師法,我們卻不能做健保給付,這真的要拜託署長來作說明,所以我特別早一點提出來,也是因為這樣的內容,也希望能夠對我們做這樣的項目。
再下一張,這也是在上一回的報告裡面,所以再一次強調,其實諮商心理師的定位有不同的面向,我們有包含一般健康,也就是依心理師法,我們作一般民眾,像這次 Covid-19 的醫療人員,他們的心理諮商,心口司也有提供員工醫事人員的心理諮商支持性服務,可是這部分都會用專案的方式來提供。
所以看到這樣的人都不能執行目前的心理治療,遑論還要再開一個心理諮商的項目,這是多麼大的困難性、理想性,也是為了我們得要努力的。最後一張也跟大家再一次說明跟比對,有關我們的職業人口在哪裡,所以目前職登醫院裡面的諮商心理師、醫療院所有精神科、癌症安寧、家醫科,甚至是復健科、婦產科、睡眠中心、自殺防治中心,包含其他的醫事單位,這些就可以看到我剛說的,我們在做同樣的項目,連職能治療師、社工師都可以做生理回饋的給付、行為治療、心理社會評估、心理師法,我們反而不能做,這個是國家沒有跟著我們所布署的心理師法調整很大的問題。
下一張,我擔任諮商心理學會的理事長時,結合三位在 106 年回應醫事司委託醫策會所做的全國諮商心理師人力的推估報告,當時就已經做過回應、調查的報告結果呈現給醫事司。我們執登的人口在醫事單位裡面,全國那時都已經有 3,500 位了,已經有職登的是 1,500 位,現在應該有 1,800 位。在醫療機構執登的,那時候已經有 193 位,現在已經超過 200 位了,我們用的是當時有提交到衛福部的報告。
在附註三的簡報裡面,我們可以看到諮商心理師在醫療院所職業登記已經有超過 200 位,心理師法本來就包含諮商心理師、臨床心理師,民眾其實不清楚諮商跟臨床的差別,我覺這也是心口司必須要推廣,讓民眾知道我們為民眾布署怎麼樣的專業人員。我們做的事就是心理諮商、心理治療跟心理衡健,包含一般人的心理諮商、比如員工諮商,包含一般科的病人,像現在的癌症中心、安寧病房的這些部分,甚至現在的長照,我們都有把它納入,但是精神病人的心理治療及心理衡健,可以看得到精神官能症的相關疾病,我們依然可以在醫囑底下來做心理諮商、心理治療,所以心理治療的項目沒有理由諮商心理師不能做健保給付,所以久而久之,我們的心理師就會離開醫院,因為他所做的同工、不同酬,也沒辦法在市場營運裡有這樣的可能性,所以會朝向一般自費市場來開發。
附註二的部分是剛剛提到的健保給付,署長已經在媒體紕漏,就是要朝向這個項度,所以包含現在健保的項目裡面,也有安寧的照護,團隊裡面包含做 ACP 等等的,我們都已經在裡面執行這個項目,但是有時就會依各縣市的申請方式,我們有時可以做健保、有時又不行,就很像當年中醫師有些可以、有些項目不行,但是我們現在絕對不會因為是中醫、西醫或牙醫而作排斥,因為我們去年已經納入醫療法的醫事人員。在最下面有三張投影片,媒體報導轉述署長的部分,我就不一一陳述了。
所以我要重講一次,心理師法第 14 條,這是國家培育的專業技術人員,我們的業務項目是心理諮商、心理治療及心理衡健,並不是只有包含一般的民眾,你可以看到目前現行的法規,過去叫「精神官能症」,現在是對疾病的名稱有所調整,所以精神官能症的心理諮商跟心理治療,我們都可以在醫囑底下顯示,但是我們做的沒辦法給付健保,所以為什麼現在的民眾很困難,就算要做這個服務,他都得要自費,尤其是我們現在會看到一些有精神疾患的民眾有這樣的徵兆跟疑慮時,就會出現這樣的困難。
所以第五點要建請今天報告的心口司,能夠依照心理師法,因為心理師法就是規定諮商心理師可以作心理諮商、心理治療及心理衡健,但一直以來所有的法令都沒有跟著 20 年的心理師法作修改,這是非常可惜的事情,也罔顧我們國家在全亞洲第一部心理師法超前領先的作為,非常可惜。所以,最後的附註的部分,請幫我看到附註。
同樣健保署也回答過這個問題,我們是以治病為主,但事實上我們也在第六點,也就是衛福部長也宣告兩大健保的改革,要朝預防醫學,部長的專業是牙醫的部分,所以我們把洗牙都已經列入進來作為健保給付項目了,所以我們沒有理由對於民眾心理健康在精神門診、身心科門診,甚至我們已經有設立心理諮商所,我們都不能拿到健保給付的治療,這民眾即使有健保項目,依然也沒有辦法使用。
第四點,民眾對於教育、生理健康會尋求醫療來協助,但是我想健保署長非常清楚,我們目前支付精神醫療的部分,幾乎心理治療的項目只有在醫院、甚至是在住院的情況之下才可以支付,這個是大宗。所以民眾其實在第一線的診所,其實是拿不到這個服務的,這也會讓我們變成坊間民眾在討論你的疾病不夠嚴重的時候,你是無法達到這部分的服務。
第三點,健保給付的項目裡面,為何民眾會等很久?因為目前臨床心理師就是 1,800 位,但是諮商心理師執業的人口超過 3,600 位,只能用自費的項目,你可以想見以臺灣 2,300 萬的人口,比較起來人力是不足夠的,因為國衛院也做過這個人數的統計調查,是把 3,200 位的諮商心理師加臨床心理師,全臺灣大概有 5,000 位來服務 2,300 萬,是夠的,但是諮商心理師不能執行心理治療的健保目前的給付項目,民眾永遠是看得到、吃不到,也就是我們在協作平台裡面,很多民眾的意見。
所以我們就可以看到,就算諮商心理師在醫囑底下執行,心理諮商跟心理治療依心理師法執行,我們依然不能做健保點數的申請,這就限制了民眾就醫的選擇權,也就是只能選臨床心理師,不能選諮商心理師來作健保,這是健保體制裡面最簡單,但是也是最大的困擾點。
目前民眾尋求心理諮商跟心理治療的時候,因為在心理師法,我們是把這個項目放在一起的,所以他們就會有困難。目前已經職登在醫療院所的諮商心理師超過 200 位,我們會讓大家看一下簡報,在 106 年回應醫策會、醫事司這邊所做的醫事人力的諮商心理師推估報告,就已經有這樣的人口在裡面了。
我事前也有提供這份資料,與會的民眾已有看到這個資料,其實中央健保局支付心理治療的項目,目前在執行範圍的人,其實應該不只有精神科醫師、護理師、臨床心理師,應該也包含了職能治療師、社工師,都已經開放執行這些項目,我不知道這麼多年下來,依然不依心理師法來執行心理師第 14 條諮商心理師的項目就是要做諮商心理治療跟心理衡健了,臺灣運作了 20 年,依然是如此,我覺得這個部分就很像當年在中醫、西醫的競合間,可能對於這個專業的不理解,以至於一直覺得我們不能執行這樣,這個就會影響到第二點。
我覺得首先我們最能夠做的部分,應該是比照醫事人員法,把諮商心理師加入支付項目的執行人員,這樣民眾才不會目前現行心理治療相關項目時,變成他們要等待非常久,這個多專業團體都已經表達過 wating list 滿長的部分。
大家好,各位與會的專業人員、公聽會的民眾,大家早安,很感謝召開這樣的會議附議我們在協作平台上的提議,因為我們也看到了心理諮商加入健保這個品項,我們過去也努力滿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