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如果未來有媒體詢問的話,還是要請各部會的同仁幫忙說明這個機制是既定的機制,我們已經運作相當久了,如果有該部會的PO認為不適合,其實通常就不會選成協作議題。像酒駕的案子並不是我很關切,而是法務部的PO提出來,這個是不需要我或者是長官認同就可以召開,而是任何一個部會提出來的任何案子提出來都會遵循相同的方式討論,這個是主責的PO會有更深入的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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