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我們認為就概念上來講,提到《國定假日法》,內政部當然要承擔,但如果制定《國定假日法》,法律明定的放假日具全國單一致性的,它不可能在法律中規定勞工可以例外多個七天假,當然也不可能各行各業都增七天假,因為完全沒有彈性,所以說如果立了《國定假日法》將會產生更大的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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