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9月29日上個禮拜五有協調過,就國發會的認知,這一個案子還是屬於一例一休、勞工休假的延伸,然後才是放幾天假的議題,目前協調的主要是希望勞動部跟內政部共同主辦,因為是勞動部延伸到後面,我們建議勞動部要為主辦機關,但是在協調的過程中,勞動部謝司長一直認為這一個議題很明確是國定假日,他(勞動部)當協辦,由內政部當主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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