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對於鯊魚禁止捕撈,第一個是禁捕鯨鯊開始,之前有做一些放流標示,發現這一種物種資源真的非常不好,也希望率先可以負起一個漁業國家的責任,所以在97年的時候就開始全面禁止捕撈,販賣持有進出口。甚至把鯨鯊借進來作展覽也不可以,標本要進來也不可以,就是全面禁止,我們希望透過這樣的方式減少物種消失。另外,其他國家針對鯨鯊沒有這樣的措施,臺灣是完全不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