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國家機密保護法的條文修正,在去年 12 月 29 日修正與同時實施,相關的修正重點就如同書面,其中本部及所屬有關於機關的定義,也就是行政法人資安院也是適用的機關,新增訂涉及核心機密的返台人員要有一個通報的義務,修正相關的返台報告的通報表,等修報完之後,才要補充這樣方面的通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