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剛提到在境外如何取得類似居留或者是身分,但是其實我們在疫情期間其實透過就業金卡的認列放寬,舉例來說,國科會是不管成功或者是失敗,run 過一個新創就可以取得科技部的就業金卡,也就是找之前的特質,並不是這個人每個月賺多少錢,那個也很重要,不過那個是經濟部,但是就算發了金卡人在國外,如果來的話,健康保險或者是居留等等的身分(三年)可續卡,我們已經有類似愛沙尼亞這個,但是愛沙尼亞是商業活動,但是跨境取得居留權的話,任何活動都可以參加,這個概念會善用,特別是居留證編碼施行之後,跟身分證又更像了,我們會用這樣的方式,讓數位的「公民身分證」的概念發揚光大,我完全同意、贊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