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就講回「蘆麥」公司,我還是希望有3%、6%,6%其實太多,沒有大企業願意加入,現在3%,就是當初聯合國多樣性公約下,有一定比例的回饋金成立一家公托或者是基金會也好,然後來推廣原住民的蘆麥產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