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我們一開始有談到憲法,應該是這麼說,很多事情的發生並不見得是因為國家、政府頒布了什麼規定,其實是文化改變或者是政治環境,像這樣的政治環境或是文化的改變,或許會跟一些規定背後所代表的價值是相符合的,只是代表那個價值是被確認、或是被發現的,像創制代表的價值是人民有一個很好的想法、然後被實現,複決代表的是人民對於某件事的反對會被阻止,不是因為那個規範所造成的,而是價值重新被發現、被定義,最主要代表的意義是文化的改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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