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在新的《數位通訊傳播法》中,通傳會有規劃,新經濟東西都要經過多利益關係人的機制,讓整個社會事實認定,並不是單一主管機關在認定,那還在草案公告期,立委也還沒有通過;如果通過的話,未來就會一個正式的程序,任何新的東西都可以由民間提出來,由私部門、公部門、公民社會一起來討論要如何訂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