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相對人同意的要件,因為我們想要兼顧數位包容,有些人可能比較有數位落差,所以我們這邊有規定說,你要採取電子形式之前,你要給相對人有反對的機會。而用合理的方式給他有反對的機會,也告訴相對人說你如果沒有反對,我們就推定你同意電子的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