數據公益運作的部分,我們感謝產業署已經有了運動數據平台當作案例,未來的部分,我們也會利用行政院資料創新法制分組的部分,鼓勵部會開始試作數據公益運作的應用環境。以上是我們在處理這兩部指引後續的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