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個,我要討論的是第 12 頁 Public code 的概念,非常棒,國際上也談了很多年。可是,以國際的經驗來講,美國常常做這一塊,學界哈佛的研究早幾年就發現,程式碼開源之後,很少有被再利用,可能的原因很多,包括有興趣使用的單位缺乏整合該 repo 的技術能力。如果把現在數位部負責管理政府資料開放平臺的東西開源之後,沒有人要 fork 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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