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我自己背景的關係,我對於所謂「國進民退」是非常不贊成的。任何東西如果因為我們立了個法就變成國營事業,這個我是不做的,但反過來可以,也就是如果民間願意承擔更多責任,那是不錯的,但是這個也要在公益、安全性有所確保的情況,讓多方利害關係人自治、自律,但是這個我不急著退,慢慢退。總之,並不會弄一個法律或者條例,忽然間變成收歸國有,這個我是不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