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個是說我們在做這種超對齊的時候,它如果有偏見,是不是只處理這個公司所在的文化、法律管轄領域在意的偏見,其他是不是就算了、就不管了?反正這是對美國公司、對美國主流文化有利的,那其他少數語言或者少數文化,是不是忽略掉也無所謂?這是第二個問題,bias 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