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站在院長的角度,必須要執行立法院的主決議,三年之內要負責規劃自籌款。不過沒有關係,院裡面的活動,我會考量把院的資源來調度,因為院成立以後,院跟數位產業署、部裡面與署的協調溝通非常密切,這個是政府的事,所以政府的議題做得到就絕對沒有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