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行的作業裡面,其實同仁在退還給總收的時候都會說理由,因為這一件事怎麼樣或者是曾經詢問發文單位這一件事主要在本部要如何做之類的,都會寫理由,但是這個理由並不見得用改分單的形式,我不知道實際上的狀況,可能會用 mail 或者是用什麼方式來通知總收發來表達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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