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提案人及連署人:協作議題為Join平臺的連署議題時,主辦機關應邀請該議題之提案人及連署人與會。1.提案人:以1人為原則,倘為團體組織,由1人代表出席。2.連署人:原則上由主辦機關邀請所有連署人,也就是高達5、6,000人,但因為受限於場地的關係,以5人為限,基本上透過系統發出公開信後,由收到公開信的報名先後順序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