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藉由實作讓各部會逐步熟悉開放政府程序,並導入相關政策思維、設計與工具。這部分寫得比較沒有像「開放政府聯絡人協作機制處理原則」那麼詳細,只帶到行政院按月召開工作會議,在月會中決定當月的協作議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