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號 5,建議委員應有分組討論與提案機制,首先在分組討論的機制,國發會規劃依照目前承諾事項的範疇分為五大分組,讓民間委員可以自行選擇加入多個分組,各個分組自行來協助檢視承諾事項的執行情形。在今年 6、7 月已經調查委員分組意願,分組名單放在附件一;另外,委員提案機制的部分,擬具提案單格式如附件二,國發會會在每一次開會前兩個月以電子郵件通知給民間委員,如果有相關提案的話,在兩週內提給國發會,國發會再依照提案內容請相關的權責機關填覆回應意見,彙整後我們會送給民間共同召集人來協調民間委員,依照提案的必要性跟急迫性來研議是不是納入推動小組的會議,我們這次會前在 6、7 月的時候,已經以電子郵件調查過相關委員並沒有提案。本項建議解除列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