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沒有的話,就非常感謝產業署,也很謝謝葉次跟法制處,其實第 7 條我跟葉次花了滿多的時間討論,主要的原因是今年 1 月 10 日產業署曾經討論過一次,原本是要民眾出示「紙本(正本)」切結書的狀況,但當時民眾掃描以電子文件傳送,經相對人同意時,亦得以電子文件為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