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點補充或者是強調:剛剛的簡報裡面有提到幾個流程,特別提到密件線上公文沒有臨時代理人的機制,最主要的原因其實就是剛剛所提到加解密的功能,因為密件線上公文的傳遞過程中,會用到加解密,所以要傳給下一個承辦同仁之前,要用下一個承辦同仁的公鑰去把這個公文加密,然後下一個承辦同仁用自己的私鑰解密,所以這個過程間就一定要知道下一個接辦公文的是誰,如果確定了下一個人是誰之後,萬一原訂的承辦人臨時無法處理,也沒有辦法臨時找代理人解開,一定是要當事人才可以解開,在這邊先說明一下,不然有些人會認為公文可以臨時找人代理,為何這個沒有辦法,就是因為在流程的過程中,一定要用加解密的機制,要知道下一個承辦人是誰,所以沒有辦法臨時找代理人,這個是第一點補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