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我還是覺得我們可能要分兩個階段,年底就這個作業程序來做跨部會的經驗分享,第二個階段才是到了 6 月正式沒有問題了,其他部會要跟進就比較容易,還是要有兩階段的時程。看主秘或者是次長有沒有要補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