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意思是累積到一個量的時候,就邀請都是利害關係人的大家,這裡面也沒有什麼個資的問題,都已經 po 在公開網路上了,所以大家一起來看為什麼是這樣子判、而不是那樣判,說不定大家可以提供比較客觀的檢視方式,數產署覺得沒有問題之後,這些完全客觀的方式就可以用機器半自動化來處理,我想這個部分是可以考慮進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