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現在如同同仁都有分享的,能量制度雖然不是特許,但是金管會所在意的那一些事,我們這邊都已經有幫忙把關了,我們確實重新去講這個門檻不一定要有,我們的立論就比較有基礎。我個人是完全同意的,但是看懷仁或者是數產署有沒有想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