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點,有關於個資保存年限5年,是因為參考個資法第 30 條有提到當損害發生時,損害的被害人可以在5年之內去進行求償,而且我們也參考像經濟部在製造業及技術服務業的維辦法,還有交通部跟觀光產業的安維辦法,其實他們也有明訂有關於個資的保存年限,所以這部分我們也參考這樣的情形,把這部分納在我們的安維辦法當中,以上說明,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