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有一個問題,編列經費手冊,由數位部跟工程會具名發布,什麼意思?我們以前迷思在開發成本,其實資訊服務不只開發,還有包括資安的需求、維運、擴充、教育訓練,價格是不一樣的,概念上是前面公告服務指引之後,機關的人勾越多,照理來講要付越多錢,若現在沒有第三個採購責任的話,恐怕少了最後一哩路,請想想看,機關有一個人通通勾了,然後再把價錢減半,萬一成功了,人家就會說有案例,所以要比照,因此這是編列採購經費手冊的建議,而且要由數位部、工程會具名公告,像建築業就有這樣的採購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