像打詐也有這樣的情況,像 NCC 就是後面加 886,後面不可能是我們這邊的號碼都讓他不能打,這個確實,因為這個就是境外干預,或者即使接通了,要聽一段警示訊息。我們在新的金管會投資消費者保護法案的修法當中,其實也有一個抗境外干預的寫法,如果是投資的廣告,並不是任何的傳播監理,而是廣告型態的傳播,要先證明由金管會特許的投資事業,這個時候才可以在 LINE 或者是其他地方刊登廣告,如果讓他刊登投資廣告,但是卻沒有檢查電子簽名的話,就要負連帶責任了,我滿好奇像這樣子你們執行上覺得 OK 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