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工作,我們數位部很願意實際上用大家的解決方案,實際上來試大家試出來的一些自律原則,也有我們自己的試用心得,我們就會很誠實跟其他機關說導入這套方法,雖然看起來是新創,但是大的 player 都同意這樣的做法。像之前口罩實名制跟 Gogolook 合作,一開始是白名單號碼,後來直接告訴各大電信,以後像 1922、1988、1919 就直接用簡碼發,這四碼難以偽造,而且「+886 1988」看起來就很可疑,這樣就是很好的做法,所以當時幾乎在五倍券的時候,都非常同意用四個字的簡碼來發送,這一開始就是某個新創的創意,我們是內部擴散這樣的好想法,大家的快取清一下;至於中介法的討論,就更多的利害關係人可以憑第一手的經驗說這樣可以解決、那樣可以解決,在這些具體事項上,原本想的是高度要求法遵的方式,但大家要的是達到那樣的效果,如果有更好、更低風險的做法,何樂而不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