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然這只是一開始象徵性,從 HR 的角度來看,你可以就近上班等等,但是設再多個衛星辦公室,也比不上建立比較好的公務文化,像大家都知道我是禮拜一、四會到行政院,禮拜一是政務會議、禮拜四是行政院會,但是除此之外我在哪裡都算上班,這是我在入閣談的條件,所以當時想辦法找了一個當年還是人事局的函,也就是「如果公務員的上班跟網際網路有關的,就不受工作場所跟時間的限制」,本來就存在這個函,但是敢用的沒有幾個,所以後來就主張我跟我的同事都適用這樣的東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