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當時的想法就像我剛剛講的,如果都認同好比像著作權應該要改革,這樣子不論你在哪裡你就進入一個虛擬的國度,很像「派樂西王國」之類的,然後就變成鄰居,但是這個完全是想像的共同體,因為並不存在這個網絡,但是你是透過共同創造一起去定義只要願意一起創造的就是我的鄰居這種感覺,是這個網路技術本身的特色,叫做「permissionless innovation」或者「end to end principle」,意思是不管網路中間的操作者,像中華電信,是不是認同你的理念,只要他願意接到網際網路,他的意思是即使他不認同,兩端認同、互不相識的人也願意連起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