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教署為確保學生學習權益每一年依相關要點及計畫進行教學正常化訪視活動,由本署組成視導小組隨機抽訪學校,視導後皆以正式公文檢送視導紀錄表予各受抽訪之地方政府,若有未符規定之處,請其訂定改善措施,督導所屬學校落實教學正常化,對於已被抽訪但仍未改善之直轄市、縣(市)及學校進行複查,其視導結果及地方政府追蹤輔導之狀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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