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是「討論方向」:我們可以就機制與實質內容討論,我們可以就人事方面來討論機制與內容。因此單純就機制與實質內容可以如何討論?現在有分兩個部分,分別是「希望保留現有機制」、「希望廢除現有機制」,但是我們在研議的時候,並不會直接討論要保留或者是現有,我們必須去瞭解提出問題背後的原因是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