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不是可以給一個建議,只要是金融機構,金管會就具有監理特許的要件,你們在施力上比較好施展,這樣的話是不是比較有可能在透明度上,先以大型的上市櫃公司等等,這邊也是下手的方法,就會避免掉直接修公司法,然後一口氣打掉所有的公司,然後引發反彈,因此在做的策略上,我的建議是可以從上市櫃公司,或者是一些特許的行業,我們是不是可以先做,我覺得逐步來做,還是有機會突破的,以上建議供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