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著是有關於年度評選標準,其實有非常小幅度調整跟大家報告,首先評選標準的可行性、受影響及民眾參與創新性,這個部分是不變的,唯一有變動的是在加分項,因為我們把院的部分納入,所以今年在加分項,特別鼓勵跨院及跨中央、地方政府合作者,可以加 10 分,所以可以把跨院的部分放進來,這邊是「or」的概念,如果是跨國或者是跨院或者是跨地方政府,也都可以加 10 分。以上是我的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