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警方執法的部分,我想補充一下,也就是關於勸導單的部分。現在常常用開罰的方式來處理交通違規,以教育心理學的角度來看,當初責罰時,受責罰的人很難吸收這個東西哪裡做錯,甚至難以反抗跟拒絕接受,因此不見得學得到什麼是對的,像警察沒有看到就可以怎麼樣,那樣的效果不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