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補充「1.2」的路權方面,我想用4月1日司裡面相關同仁已針對議題「1」進行初步非正式的回應意見,我們同事的回應意見是:這是為了公共安全,並不是路權的問題,因此我們應該思考配套及因地制宜的習慣。我將此點放在這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