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增加說明,「1.1」的背景資料處,有關於內側車道禁行機車的部分,當我們在閱讀道交條例及一些法規的時候,其實看得出來在一些法規的原始構造上,其實是遵循著國際共識的車速、車向分流設立。現在這一種局面是政府持續在上面架構那些違反核心價值的,車種分流概念的法規,所以蓋起來亂七八糟的。原理、原則是跑掉的。法規原始構造是follow國際車向、車流的構造,但是現在架了非常多的構造在裡面,因此裡面的原則是混亂的。而今天會發生這樣的狀況,根源在於道交安全規則第99條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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