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大概理解,像剛剛講的,數位部在這件事上,我們並不適合擔任營運的角色。這就像我們幫國內的紙本新聞業去跟國際平台談分潤,但是我們比較不適合去決定哪一些人是新聞業,哪些人是綜合娛樂。數位部如果做這個,我們就變成新聞局了,這個是不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