像剛剛提到最小統計區,或者是村里信令的統計資料,就是最好的例子,因為各個電信公司在沒有法律的情況下,其實是沒有免費的義務提供給內政部,這是剛剛提到非個資的統計,顯然有公益,但又不是政府依職權的政府資訊公開法必須要公開的資料,像這種資料作為數據公益法制研擬的話,我是覺得比起健保資料庫來得站得住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