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我們最近也遇到關於到底要不要推非個資一定要公開及如何運用的問題,這個跟法律到底有沒有關係,我們其實最近也在思考類似的問題,但是我覺得這個基本上回歸到為何要立法的話,應該是說這些資料的蒐集與成本是誰花的,如果今天是政府花的,憑什麼政府要用出來給全民用,然後應用的範圍、有權利可以使用的到底是誰,以及如何維持這個公平性、成本與使用的合理性,以目前來說,沒有一個基本的法律或是規定,也就是一定要公開或者是不公開,現在唯一可以有依據的是政府資訊公開法,雖然是律師講的,反而這是一個很大的空間,如同剛剛主席所說的,我們就定調非個資的數據都自由流通,以目前來說,我倒是覺得現在沒有任何法律的情況之下,應該是彈性最大、最自由的時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