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律業務以外,我這兩年做比較多的是希望能夠協助臺灣參加國際會議,一個是參加臺灣網路治理論壇、ICAN 的會議,另外一個是像這個禮拜,我每天晚上回去要跟巴黎的 ICC 做數位經濟委員會的 working group 的討論,像昨天才開了一個會議,因為他們要出一個資料治理的 paper,也就是 non-personal data 的 paper,跟我們現在討論的開放資料,有一部分也是重合的,這個經驗跟我們現在要做的事情有點像、有點類似,有這個機會可以奉獻自己的能力跟各方面的資源,希望可以協助這個小組落實大家的一些想法,謝謝。